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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步与彷徨]彷徨

    时间:2019-05-02 02:32:40 来源:酷米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酷米范文网手机站

      像一切行业一样,中国新闻事业30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方面,报纸由过去的4页增至四五十页,打开电视也有上百个频道可供选择,杂志的数量大概翻了十番,互联网从无到有已遍及千家万户,各类新闻媒体的内容都比过去大大丰富了。另一方面,新闻的开放度也在逐渐增加,新闻报道和评论方面的某些禁区正在被打破,新闻媒体的产业化发展正改变着整个行业的面貌。
      前者可称为新闻事业的繁荣,后者才真正触及新闻改革。稍微了解中国新闻事业发展脉络的人就会知道,30年的新闻改革并非一帆风顺。这类改革在个别年代或某些阶段,还出现过徘徊、停顿甚至倒退。直至今天,真正意义上的舆论监督,依然坚冰难破。一年多来,前些年出现频率很高的“新闻体制改革”,也在官方文件中悄然消失。个中奥妙,颇费思量。
      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新闻改革遇到的阻力是可想而知的。令人欣慰的是,中国的新闻事业毕竟在前进,而且走了那么多路。
      
      媒体舆论监督,在泥泞中行走
      
      各地媒体目前都推出了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系列报道。此类报道必提深圳,提到深圳必说比深圳起步更早的蛇口,而说到蛇口,就绝对绕不开当时蛇口的当家人袁庚。但很多记者却不知道,袁庚当时作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委会主任和党委书记,还在新闻改革上放了响亮的一炮。
      袁庚是一位开明而有远见的改革家。1984年蛇口一个工棚发生火灾,消防队赶到救火,水管里没水,造成了损失。当时中央一个电视摄制组赶到现场拍了些镜头,却未播出,怕给蛇口抹黑。袁庚在一次会上对摄制组公开批评说:“你这是专门报喜不报忧,报好不报坏,你这是欺骗你的观众。”1985年1月1日,工业区的机关报《蛇口通讯报》创刊,袁庚对报纸负责人说:“报纸要敢于登批评文章,特别要敢于登批评领导的文章”。
      此话见报不久,同年2月19日,便有署名甄明伲的批评文章《该注重管理了――向袁庚同志进一言》送到编辑部。文章措辞直率,称虽然蛇口工业区逐步进入了更加艰难的企业管理阶段,但“我们却没有明显看到您表现出一个企业家所必须具备的管理能力。工业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很不理想,您不能不负主要责任”。文中还列举工业区管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并尖锐地发问:“袁庚同志:请您学习一下管理、注重一下管理,好吗?”。
      这篇稿件令总编辑韩耀根犯难。他几经犹豫,还是在两天后即大年初二的晚上10点,拨通了袁庚家的电话,表示有批评他的文章,要送审。袁庚立即回答:“不要送审,编辑部有权发表……我们就是要在这块地方缔造一个让大家畅所欲言的民主社会。”总编辑仍然犹豫,隔了一天还是将稿件拿到袁庚家送审。袁庚当时不在家,但当晚就给韩总回电话说:“稿件已经看过,我认为可以一字不改,照发。”当总编试探性地问可否做些技术性修改时,得到的回答是两个字:“不必。”
      2月28日,稿件如期在这份周报的头版显著位置刊登,好评如潮。
      袁庚大概自己也未想到,他的这一举动,打破了中国新闻界实行了几十年的一个惯例: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注:这里的党报,实际上泛指一切报纸;这里的党委,实际上包括每一个党委成员)。
      1953年3月,中央印发《中宣部关于党报不得批评同级党委问题给广西省委宣传部的复示》。起因是,当时广西省(后改为自治区)的地区报纸《宜山农民报》在一篇文章中批评了中共宜山地委,省委宣传部令下禁止并上报中央,得到了中宣部的肯定。《复示》指出:“党报是党委会的机关报,党报编辑部无权以报纸与党委会对立。党报编辑部……不经请示不能擅自在报纸上批评党委会……。党委会如犯了错误,应由党委会用自己的名义在报纸上进行自我批评。……党报编辑部即在上述情况下亦无权以报纸与党委会对立。”
      几十年来,这一规定被严格甚至扩大化地执行。报纸非但不得批评同级党委,也不可批评同级党委里的任何成员。袁庚的突破意义,也即在此。数年后,上海一家重量级党报,也刊文公开批评时任市委秘书长的某市委常委,均在新闻界激起阵阵涟漪。但这样的改革尝试有如昙花一现,并未形成气候。报纸对上不敢批、同级不准批、对下有顾忌的舆论监督状态仍是普遍存在的常态。
      有一段时间,新闻界出现一种“异地批评”现象,即绕过本地管辖,对其他省、市涉及当地官员的不良现象进行揭露,亦属无奈之举。此“变通手法”后来引起各地高层反感。200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媒体、专业类媒体及中央新闻单位所办的子报子刊不得跨地区、跨行业进行舆论监督,不得跨地区、跨行业采访报道突发事件。互联网兴起后,官员的丑事常经网络传播而大白天下,为报纸的跟进创造了有利条件,进而推动了舆论监督,这股力量不可小看。
      
      突发事件报道,借大事跳跃前行
      
      2003年3月25日中午11点50分左右,北京清华大学校园内“荷园”教工餐厅一楼发生爆炸,造成3人受伤。这是一起恶性事件,具有明显的人为因素,且发生在世界知名的大学校园。按中国新闻界的惯性思维,对此事的报道必然慎之又慎,很可能不让报道。谁知,新华社下午3点就对外发稿,稿件虽不长,却将事情发生过程及警方介入和现场善后情况说得一清二楚。
      更令人惊奇的是,中央电视台当晚新闻联播节目将这条影响面并不太广的负面突发新闻放在头条位置播出!要知道,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历来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排列顺序安排节目,很多非常重要的突发新闻都被拖延至很晚才播(央视为此常遭诟病),而这个未出人命的局部事件竟“享有”如此高的“待遇”,可谓前所未有。须知半年前的2002年9月14日,南京汤山发生重大投毒事件,造成200多人中毒,38人死亡,党中央高度重视,当晚央视的新闻联播可是一字也未提啊。
      笔者迄今不知清华大学爆炸案的报道究竟有何特殊背景,只知这一报道的效果非常好。新华社的迅速反应,使包括美联社在内的各国主要通讯社来不及采用其他渠道的谣传和猜测,而只能用新华社的稿件。央视的超常规报道,也展示了国家电视台的开明形象。笔者当时和一些新闻界朋友确实将此视作新闻改革的一个信号呢。
      可惜这一进步并不长久,在此后发生的席卷全国的“非典”事件中,各地媒体面对卫生部门的封锁和新闻官员的招呼,对大面积的感染和不断上升的死亡数字视而不见,报纸轻描淡写,报喜不报忧,将全国人民蒙在鼓中。此事经网络和境外媒体披露,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党中央痛下决心,将卫生部长及北京市长革职,全面放开媒体报道,舆论透明度大为增强。如今回过头来看,“非典”报道的由收到放,堪称一次里程碑事件。因为从那以后,中国新闻媒体对各类重大自然灾害和疫情等公共事件,不仅都被允许及时且全面报道,还定期报道由卫生部门公布的疫情统计。长期以来有关疫情报道的种种禁区被一举攻破。
      如果说,疫情和自然灾害报道的突破,得益于“非典”事件,有关“孙志刚事件”的报道则使人为责任事故的披露获得转机。
      2003年3月17日晚,在广州某服装公司从事设计工作的武汉人孙志刚,因未带身份证,被广州警方作为“三无人员”带回派出所,并于次日送往收容遣送站。当晚,孙因“身体不适”被转往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护站。20日凌晨1时多,孙遭同病房8名被收治人员两度轮番殴打,于当日上午10时20分死亡。救护站死亡证明书上称其死因是“心脏病”。4月18日,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表明,孙死前72小时曾遭毒打。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率先向公众披露该事件,各地媒体纷纷转载,举国哗然。
      长期以来,涉及政法系统的负面报道,未经有关方面同意,媒体不得报道,这是一条“宣传纪律”。《南方都市报》以极大的勇气和可贵的职业精神,顶住各方压力,通过报纸将这最令当地警方尴尬的疮疤揭了开来,并克服重重困难追踪报道,致使涉案的12名当事人被分别判处死刑、死缓、无期及有期徒刑,另有6名民警及医生、护士被判处2~3年有期徒刑。此案最终导致国务院颁布381号令,废止施行了11年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
      经验表明,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发生责任性重大事故或灾难,不少地方政府和部门都有着瞒报或淡化处理的冲动。1993年深圳清水河危险品仓库发生“八・五”大爆炸,当场造成包括两名市公安局副局长在内的15人死亡,且险些酿成更大灾难,前往采访的当地记者也有多人受伤,有的造成终身残疾。如此事件,在新华社当日已经发稿(尽管非常简短)的情况下,当地媒体仍被禁止报道。当地龙头报纸《深圳特区报》的领导为责任感驱动,连夜一直请示到在现场指挥的省委副书记,消息才得以见报。2002年6月22日,山西繁峙县发生特大金矿爆炸事件,造成至少37人死亡。矿主及某些地方官员却以8.5万元的“封口费”将前来采访的中央及地方11名记者的嘴捂住,以“死2人,伤4人”的结果上报,最后引起总理震怒,才彻查公诸于众。试想,孙志刚事件如果没有《南方都市报》大胆介入,恐怕永远不为公众所知,发生在收容所的重重黑幕何时才得以彻底揭开?
      瞒报及对舆论封锁的危害,通过孙志刚事件再次警醒了国人,中央政府也做出相应规定,数度发文要求严查瞒报行为。此后,辽宁、云南、陕西、河南等地的矿难直至去年山西的黑砖窑事件,均在媒体的披露下瞒报失败、真相大白,确实是了不起的进步。有人以为,矿难频发,只是近几年的事,非也!过去只是媒体不作为罢了。
      
      行业对外开放,仍任重道远
      
      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中国已经对外开放包括报刊广告发行在内的多种印刷出版经营业务。这对国际传媒资本有着巨大的诱惑。众所周知,新闻传媒在中国是有着高额利润的高度垄断的行业,中国也是世界上尚未完全开发的最大的媒体市场,谁能率先进入,必有厚利可图。尽管中国政府从未承诺开放新闻传媒的编辑业务,但发行和广告乃新闻传媒的命根子,掌握了命根子,焉知不能影响整个传媒?憧憬于如此朦胧利好,国际传媒资本当然跃跃欲试。
      事实上,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有外国资本踏足中国传媒,其代表人物便是美国国际数据集团公司(IDG)的创始人兼董事长帕特里克・麦戈文。1980年,美国计算机媒体的先驱麦戈文来到中国,与当时的第四机械部(即后来的电子工业部)合资成立了中国计算机世界出版服务公司,出版周报《计算机世界》。当时中国新闻出版总署还未成立,此类科技报刊的审批权归属国家科委,关于出版业的对外合作尚无明确规定,涉及报刊内容的投资合作直到今天也不被允许(版权合作除外)。因此可以说,麦戈文是不经意间“钻”了个“空子”。如今,《计算机世界》已成为中国电脑产业中影响力最大的出版物,IDG与中国合资出版的刊物累计也已达18种之多,其投资领域还扩展到会展及风险投资方面。麦戈文前不久曾公开透露,目前IDG公司在中国大约获得了8000~9000万美元的利润。
      国际传媒大亨鲁伯特・默多克也是一位先知先觉的人物。他从1993年起就开始向中国大陆的媒体产业进军,下的工夫和本钱远远大于麦戈文。可惜他的运气不及麦戈文,迄今尽管死打硬拼,却还是出多入少,谈不上成功。
      早在1985年,发源于澳大利亚的新闻集团(News Corporation)总裁默多克就首次来到中国。懂得“将欲取之,必先予之”道理的这位擅长开拓国际市场的老先生,向中央电视台赠送了旗下20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早期拍摄的200部影片,包括《音乐之声》、《巴顿将军》等,给中国电视界留下良好印象。1993年,刚在印度取得成功的新闻集团开始以香港为跳板向大陆发展。当年,公司以5.25亿美元从李嘉诚家族买下卫星电视台(STAR TV)64%的股份(两年后买下其余股份),同年又先后在北京、成都、广州设立代表处。1996年,新闻集团投资凤凰卫视,占有其38%的股份,与凤凰卫视董事会主席刘长乐的股份旗鼓相当。2001年,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批准凤凰卫视中文台进入广东珠三角地区有线电视网络,默多克终于间接涉足中国大陆。同年底,新闻集团旗下卫星集团(STAR GROUP,后更名为“星空传媒集团”)的一个全新综艺频道(后被命名为“星空卫视”)获准在广东珠三角地区落地并于第二年3月正式开播。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将有线电视网落地权授予外国背景的电视频道。后来该频道的落户范围扩大至内地三星级以上酒店及涉外小区。作为交换,新闻集团在美国的子公司福克斯有线网将安排中央电视台的英语频道CCTV-9在美国播出。如今,央视9套和4套节目已经此渠道进入包括旧金山、洛杉矶、西雅图、克利夫兰、科罗拉多、华盛顿特区等美国各大城市及十余所重点大学,在美用户超过150万户。此后,新闻集团的触角又伸向湖南、宁夏等内地省份。
      然而,默多克在中国电视业的投资被普遍认为不成功。他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星空传媒集团对中国大陆的全力渗透,迄今未能收回成本。星空卫视的主要落地范围仍停留在珠三角地区,且收视率不高。该公司2004年通过与宁夏卫视的合作,以“变通”手法将自制节目在全国数十个内地电视台“落地”,第二年即被中央有关部门叫停,最终与宁夏卫视的合作也被终止。新闻集团对凤凰卫视的投资也远未达到预期,遂于2006年将19.9%的股份转让给中国移动,导致凤凰卫视股价一度大跌超过10%。目前,默多克在中国的投资兴趣似乎转向了移动的无线业务及新媒体。
      默多克遭受的挫折,既有自身原因(如星空卫视在广东的本土化做得不够,在内地的拓展稍嫌急躁),也有政府监管政策及中国产业运行特点的因素。老默虽在中国摸爬滚打多年,但对监管政策的刚性作用仍认识不够,与宁夏卫视合作打擦边球就是一例。在政策方面,尽管中国政府自本世纪初起在广播影视产业方面对海外资本逐渐开放,但宏观政策常常缺乏细则的支撑,致使政策的享有和执行都存在模糊地带,处理稍有不妥,就会给人以政策变化的错觉。在市场方面,中国的广电系统是长期垄断的行业,在其运作的各个环节都还缺乏公平市场的培育,新来者随时会触碰到意想不到的高门槛。
      报刊业也有类似情况。全方位的合资运营仍在禁止之列。虽说报纸的广告发行分销业务已经对境外投资者开放,但对中国绝大多数主流报纸而言,这部分业务都紧紧地捏在“自营”手里,“外人”难以插手,这与国外大型报纸将广告发行业务大量外包的情况很不相同。这些年新闻集团、维亚康姆等国际广电巨头纷纷来华试水,报业大亨却还没有一个露面的,原因大概与此有关。此外,中国迄今对允许进入内地部分场所的境外报纸仍禁止在境内印刷出版(前两年曾一度传说要放开),致使这类报纸的发行成本和时效均成问题,与一些大中城市营造国际化环境的努力相矛盾。
      总之,新闻媒体的对外开放,多个领域尚待破题。
      
      报刊产业运作,“集团”以后路在何方?
      
      新闻媒体的产业化运作,广告经营是关键。但中国报刊刊登广告的历史,被1966年开始的“文革”所终止。“文革”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仍然没有哪家报纸敢于突破此禁区,直到1979年。这年的大年初一,上海《解放日报》在第二、第三版下方各刊登了一条6公分通栏广告,每条约700元,成为全国媒体恢复刊登工商广告的先声(当日上海电视台也率先恢复电视广告)。此举一度遭到非议,也有读者投诉说广告占用了报纸空间,侵害了读者利益,害得《解放日报》面对几次三番上门要刊登广告的某日本电气公司不敢接洽,最终让《文汇报》抢了全国第一条涉外广告的先机。尽管如此,《解放日报》在主管部门的默许下,还是坚持了下去,当年该报经营收入较上年猛增7.5倍。全国各地媒体也如开闸放水,纷纷恢复中断了13年的广告经营。
      广告的恢复,使媒体间的竞争浮出水面。报刊老总们渐渐明白,要想获得更多的广告,发行量是关键。改革开放初期的报刊界,“党报”是唯一主流报纸,“邮发”是唯一发行渠道,“摊派”是主要推广方式,报纸对扩大发行既缺少动力也缺乏办法。老总们于是开始考虑改变发行体制。1985年,《洛阳日报》率先尝试自办发行,报纸自己组织队伍进行征订和投递,一举摆脱过去依靠邮局发行的种种弊端,诸如发行不及时,服务质量差,资金被积压(订报款通常放在邮局,难以及时回笼,有时还被挪用)、征订不积极等。目前全国至少有半数日报采用自办发行。1987年,《扬子晚报》借助居委会等社会力量组成“二渠道”发行网络,为后来职业“报贩”的出现提供了条件。后来从《华西都市报》的“敲门订报”和深圳一些报纸的“扫楼行动”,到《北京青年报》“小红帽”、《羊城晚报》的“金羊”等专业发行公司,中国报纸在发行方面的市场意识已彻底觉醒。
      上世纪90年代,一些在经济上迅速成长的报纸纷纷取消政府补贴,探索企业化经营路子。很多主流报纸通过增办报刊来扩大市场份额,集约化经营的理念也被引入中国报界。1996年1月,中国第一个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10年后,经中宣部和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成立的报业集团已达42家,遍布全国各主要省市自治区,以都市类报纸为主力的报业新军,将传统的市场化手法几乎运用到极致,报纸真正变成实力雄厚的经济产业。
      然而事到如今,面对党报的追赶,都市报们似乎已黔驴技穷,失去突破的方向。报业集团在纷纷组建成功之后,也因其天生弱点的暴露和现行政策的限制而止步不前。
      所谓天生弱点,大致有二:一是中国报业集团的组建,大都由行政之手催生或撮合,很多报业集团的组建并非水到渠成,而是名分意义大于实质需求。一些报业集团本身并没有企业化改革和公司化运作(这将失去部分垄断体制下的既得利益)的原动力,成立集团后运作机制基本照旧。这方面广电集团更加过分。它们本来是借鉴报业集团的改革从本世纪初才开始陆续成立的,但如今从中央到地方,各类广电集团几乎就是广电部、广电局的翻版。例如湖南广播电视集团将广播电台、有线电视台、无线电视台合并,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由原省广播电视局的局长和副局长担任,这和原来的管理体制有何区别?二是中国报业集团的组建,几乎清一色是就地打桩,划地为界。隅于一地办报业集团,固然可享集约化经营之便利,却难得内容资源共享之实惠,而各类资源得以共享恰是报业集团存在的重要理由之一。现在省一级的报业集团情况稍好,它们虽然扎根在省会城市,却享有全省之空间,可以在辖区内的其他城市办报,如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的《南方都市报》就分别有广州、深圳等地方版,辽宁日报报业集团在大连办《半岛晨报》,大众日报报业集团在青岛办《半岛都市报》等。尽管如此,省报的扩张也遭到各地的抵制,因此上述模式并未遍地开花。相对而言,大中城市的报业集团就无此便利,它们的异地扩张困难重重。
      在政策方面,新闻出版总署曾经对报业集团之间的联合办报和异地扩张持积极态度,2003年前后异地办报一度呈星火燎原之势,但后来政策显然收紧了。2005年12月,在中宣部举行的“全国省级媒体总编辑会议”上,有关负责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拟在近期开始对跨地区办报现象进行清理整顿,以更好地落实媒体属地化管理原则。同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报纸出版管理规定》(修订版)规定:报纸出版单位和主要主办单位须在同一行政区域。这些基本堵住了报业集团异地办报的路径。深圳报业集团正是在此背景之下,从已经投入不菲资金的沈阳《时代商报》彻底脱身。报业集团上市问题也存在类似情况。本来,作为新闻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试点内容,探索报纸公开募股上市一直是高层积极推动的工作之一,反倒是报纸本身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北京青年报在香港上市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使这一探索实际上陷于停顿。2006年,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接受英国《金融时报》采访时曾明确表示:“中国的传媒企业如果想要上市,必须具有非常成熟的管理方式,但我们的传统媒体缺少这种经验,在我所能看到的时期内,中国将不会批准其他报纸进行类似的上市行动。”不过笔者注意到,新任署长柳斌杰年初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采访时曾提到“支持大型集团公司上市融资和跨行业融资,壮大出版发行业的资本实力”,不知其中“大型集团”是否包括报业集团?
      中国报纸的产业化发展在到达“报业集团”这个高点之后,正站在新的十字路口。报业集团只有在完成对自己身份的真正确认后,才可能找到突破方向。
      
      (作者为深圳报业集团系列报刊副总编辑、英文《深圳日报》总编辑,本刊学术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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